贵安新区交警查处一起无证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05.03.2015  14:04

  3月3日晚,贵安新区交警支队积极配合贵安新区公安局开展“3.3”严打整治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执勤队员查处一起无证、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2时10分,一辆红色福克斯小型轿车,沿黔中大道往大学城方向行驶,贵安交警行动督导组在对“3.3严打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勤务岗点进行巡逻督导时,发现该车以极慢的速度行驶在道路中央,形迹可疑,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督导组成员立即拦下该车进行检查。

  摇下车窗后,民警发现驾驶人面色通红、双眼充血,有酒驾嫌疑,便立即通知就近卡点执勤队员带来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相关检测。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周某并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当晚因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喝了不少白酒,后又不顾朋友的再三劝说,执意驾车上路。

  经公安系统网站查询,周某却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被认定为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他将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统计,3月3日当晚,贵安交警共出动警力120余人,警车17台,设卡5个,检查过往车辆990余台,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3起,其中酒后驾驶6起,无证驾驶4起,扣车10台,同时还查货2起违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行为。早报讯(记者许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