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五级河长守护“水清岸绿”

27.04.2017  09:24

    新华社贵阳4月25日电(记者李平)为让行政区域内每一条河流水清岸绿、景美河畅,贵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33名省级领导干部将共同担起“河长”职责,每人各担任一条重点河流(湖泊、水库)的省级河长。其中,省委书记和省长除担任省级总河长外,还同时兼任贵州最大河流乌江的省级河长。

    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贵州将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在省、市(州)、县(区)设立河长办公室。各级河长为所辖河流(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重点解决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实际问题。

    根据日前印发的《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为加强境内河流、湖泊的保护管理,贵州将对100条主要河流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059条河流开展“清岸清水活动”;并将聘请万名河湖巡查保洁员。同时,在乌江、赤水河等八大水系干流及主要一二级支流,县级以上的16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湖库区,另行聘请水利环保专家、环保组织负责人或招募一名志愿者义务担任民间河湖监督员。

    据了解,贵州将在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考核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河长名单。确保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34.39亿立方米以内,八大水系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92%;省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6%,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

[责任编辑: 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