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风险评估机制

05.09.2015  12:34

    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5日电(记者骆飞)贵州省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

    《意见》指出,要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学校管教责任、党委领导和政府救助兜底责任及社会关爱工作,坚决防止计划外生育和“生而不养、养而不育”、“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等现象发生,妥善解决“学生离学校远,学校离家庭远”等问题,并加快救助关爱基础设施建设。

    家庭应承担起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意见》认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对其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经劝告无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留守儿童住所地的村委会、民政、学校等单位和人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政府要织牢基本生活安全网,2015年底前,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缺一户、不留一人。积极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养育义务,引导外出务工父母增加回家次数,尽量在寒暑假能多与子女团聚,平时每周至少一次电话或视频。制定村规民约,劝导外出务工夫妇至少一方留家看护小孩或双方携小孩一起外出务工,重点扶持留守儿童家长返乡创业就业。

    学校要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校期间教师联系帮扶制度,切实加强对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到2016年底,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调整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鼓励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确保1名医生和护士长期驻校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