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及妇女

02.02.2016  12:05

县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做到关爱一个、帮扶一个、脱贫一个。”贵州省近日出台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的关爱服务工作。

意见要求,对于农村留守老人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力争2018年底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精准开展岗位信息服务,结合留守老人家庭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就业意愿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推荐。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等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平台及帮扶人员作用,为留守老人家庭劳动力返乡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劳动维权、社会保障等综合服务。

而针对农村留守妇女,要优先对其开展绣娘等职业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力争每年完成5万人次培训。在大力发展种养殖业、传统民族民间手工业、乡村旅游业、家政服务业中,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居家灵活就业。

同时,用足政策性金融服务、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加快完善农村快递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和知名电商交易平台,构建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引导妇女自主创业。(向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