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印江:“自转”促“公转” 转出新气象

17.01.2015  02:00

    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16日电 “三转”是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要真正把“三转”工作转到位、转彻底,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主责上来。贵州印江结合自身实际,以纪委“自转”促进党委(组)“公转”,转出了新气象。

    以纪代政向以纪督政转变,彻底改变“越俎代庖”式监督检查。2014年以来,印江县重点围绕“车、馆、所、房、票”(车:即公车;馆:即宾馆、餐馆;所:即会所;房:即办公用房;票:即三公经费票据),下猛药,强力整治“四风” 顽疾。执纪监督问责进入常态化,采取月例行检查、重要节点普查、日常明查暗访“三结合”,主要督查党政“一把手”对本的部门监管履职情况,彻底改变往常纪委代替党政“一把手”履职“越俎代庖”式的监督检查状况,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监管职责的再监督,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党委(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的意识。2014年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达28次,发现整改问题 239个;下发督查通报12期,通报曝光问题48个;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处理11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2人,通报批评65人。诫勉谈话17人,函询2人。

    大包大揽向“两个责任”转变,创新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两个责任”。2014年以来,该县彻底改变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责任,全部有纪委大包大揽的思想观念。县委调整充实了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纪委办公室调整到了县委办;县委书记落实“四个亲自”,组织召开了3次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度会,专题听取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汇报5次;县委书记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约谈43人次,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状》;县委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组织清理了纪委干部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66个,组织清理退出了纪检干部牵头或参与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县政府解决了办案专项资金,各乡镇为民生特派组配备了执法用车;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创新方式,聚焦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随着“两个责任”的推进落实,县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作风建设常态化向新常态转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该县各级党委(党组)带头示范,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带领班子成员扎实抓好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带头解决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工作,持续保持作风建设以上率下态势。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对单位存在的作风问题,做到处理不迟钝、不拖延、不包庇、不积压,把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抓作风建设不力、单位和干部职工发生重大问题的将严肃问责。同时,该县建立了作风建设整改督查、作风建设群众监督评议、作风建设新闻监督“三支队伍”,坚持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督促加以解决。(刘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