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发布环境公报2016年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7.1%

06.06.2017  22:43
 

  守护绿水青山,收获金山银山。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贵州正阔步向前。6月2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16年贵州省环境状况公报》。2016年,贵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治水、治气、治渣”三大任务为重点,落实水、气、土“三个十条”,确保全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并持续改善,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全省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达97.1%、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6月2日,《2016年贵州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贵州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督促指导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完成辖区内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将“水十条”重点任务纳入目标责任书,并细化分解到各地政府和有关重点企业落实;划定水污染治理控制单元,开展全省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优化布点工作,每季度公布各地行政辖区水环境质量。贵州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96.0%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优良),比上年上升6.6个百分点;主要湖(库)监测垂线中84%达到 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比上年上升4个百分点;14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与上年持平;贵州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74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5%,比上年上升1.2个百分点。

  “大气十条”深入实施。2016年,贵州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6.4亿元,推进“大气十条”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全年未新增严重过剩产业产能建设项目。完成93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创建15个省级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园区。全面完成成品油油品置换升级;全省城市建成区淘汰燃煤锅炉141台309.7蒸吨,累计完成建成区锅炉淘汰总任务的89.5%,超过国家年度考核淘汰目标(75%)。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全省30万以上的火电机组全部完成除尘升级改造,达到除尘电价排放要求;持续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1706家加油站、15个储油库、1228台油罐车的油气污染治理,完成总任务的96%,超过国家年度治理目标(90%以上);加强城市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大力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出台《贵州省 2016-2017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严禁黄标车转入我省的通知》,全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9920辆(黄标车27566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6万辆)。通过采取系列有效措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呈现总体稳定、持续改善态势。全省9个中心城市 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1%,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全省88个县级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5%,73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比83.0%。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苗智会介绍2016年贵州省环境状况

  抓好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和十大行业治污减排专项行动。按照定责任人、定路线图、定时间表、定工作量的要求,分解细化十大污染源治理任务和对磷化工、火电、水泥、氮肥、有色、屠宰、磷矿、酿造、煤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大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评估和治理。

  抓好源头管控工作。一是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各项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基础。二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我省已于2016年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划定我省生态保护红线。今年初,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要求作了较大的调整,因此,我们将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三是严把环评审批关。对禁止审批的建设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建立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衔接的管理机制。对环境影响突出、有重大环境风险和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重大项目,督促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落实建设项目后续环境管理。

  抓好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一是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把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过程作为促进工作、解决问题,强化建设的过程,全面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督察后续整改工作,紧盯问题整改落实,抓牢督察成效。二是扎实开展列入国家各项改革试点。稳妥推进省以下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中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完成年度试点工作任务。三是加快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步伐。着力改革以行政区为主的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事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大力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和风险防控。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严控险点上下功夫、出实招、用重拳、严监管,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今年3月至6月,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利剑行动”和“风暴行动”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环境保护“利剑”百日攻坚行动,重点严查严处在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偷排漏排、环境违法犯罪、失职渎职等方面突出问题,联合公安、检察院打击以非法贮存、转交和处理医疗废物为重点的涉危废行业环境违法行为。

  大力协同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类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建设。按照省政府同意调整后的项目清单,认真落实好项目建设路线图、工作量、时间表、责任人,加大投入,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深化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开展生态市、县、乡村单元创建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支持并指导遵义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提档升级”,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审查、考核工作程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创成一批生态乡镇、生态村。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