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古树名木有了“保护牌”

29.02.2016  14:16

新华社贵阳2月29日电(记者李银胡星)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台拱镇登交村是南方森林中的一个苗族村寨。这里离县城十几公里,满眼皆是参天大树,500多户苗族村民世代生活在苍翠的林海里。

65岁的村民张永胜对村里的大树如数家珍,18棵楠木和62棵红豆杉分布何处他都了然于胸。在一棵3人才能合抱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闽楠前,他告诉记者,几十年前村里办农机加工厂,有个别村民想砍这棵树做打谷机,最终被大多数村民制止了。

如今,这棵留有当年刀斧砍凿痕迹的闽楠获得了司法“保护牌”。前不久当地的检察院联合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树上挂上了“古树名木保护牌”,标明了树种、珍稀程度和保护部门、责任部门、监督部门。

而在相邻的锦屏县,记者看到,保护牌上还明确提到破坏古树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永胜说,以前保护古树靠村民“挺身而出”,现在村民有了法律支撑作依靠,有了司法部门来撑腰。全村近百棵古树名木都挂上了“保护牌”,“哪个再敢来砍树,是要遭抓的”。

挂牌保护古树名木,是黔东南州检察院去年以来推动的一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目前,全州1.7万多棵100年树龄以上的古树、直径1米的大树和国家重点保护的树种均挂上保护牌,其中都明确了监督单位为检察机关。

据黔东南州检察院检察长陈继忠介绍,在全省推动的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黔东南州立足本地珍稀树木多的实际,实施了挂牌保护。他认为,司法力量介入生态保护,不仅增强了生态保护的威慑力,同时也是对生态保护行政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和促进。

黔东南州是中国南方28个重点林区之一,林地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70%,森林资源是占贵州全省的三分之一,拥有珍稀的闽楠、红豆杉、鹅掌楸等植物。长期以来,村民毁林开荒、建房等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还出现了工程建设破坏森林的情况。

黔东南州林业局调研员刘贵和说,对于破坏森林,有时行政机关的执法刚性明显不足,有检察机关作为后盾,执法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更为重要的是,“生态保护职能部门不敢懒政怠政,如果该履行的职责没履行,检察院就要来找麻烦”。

古树名木获得司法“保护牌”是当地检察系统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在贵州省,检察机关去年批准逮捕滥伐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7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