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召开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立大会

25.07.2014  10:35

7月24日,省司法厅和省环保厅在贵阳联合召开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立大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及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全体成员出席会议。会上,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白敏团长宣读了律师服务团工作暂行办法,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毓贤,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朝卉出席会议并致辞。

徐毓贤副厅长指出,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要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就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此背景下,贵州在全国率先成立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这是我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必将为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挥重要作用。

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问题来抓,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创新发展思路,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使贵州青山常在、碧水长流,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的成立,充分显示我们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集中全社会力量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这个大舞台,这也充分体现了新环保法提出多元共治的思想。

律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量,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包括律师在内的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是律师参与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服务团的成立,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切实增强律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团的律师均是从全省在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实务执业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较高、政治思想过硬、志愿环保事业的执业律师中精心挑选确定的。他希望律师们在省司法厅、省环境保护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围绕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心任务,展现专业优势,起到表率作用,积极发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统一,为建设“美丽贵州”贡献专业力量。

        徐毓贤副厅长最后指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生态文明理念为统领,大幅增加环保授权,环保部门获得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责令限产停产、移送公安拘留等许多权力,在环保执法手段更加有力的同时,环保部门也承担了许多问责的风险,各级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团的作用,除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外,广泛采取律师专家咨询、专项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环保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环境执法水平,降低环境执法风险,在律师调查取证等方面支持律师生态文明法律服务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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