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05.03.2017  18:35

    新华社贵阳3月5日电(记者骆飞)近日发布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推进制度创新,把生态保护补偿与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等相结合,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作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实验区之一,贵州此次出台的《意见》涉及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计划到2020年,基本形成符合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意见》除了针对不同生态领域提出不同的生态补偿标准外,还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包括结合生态保护补偿推进精准脱贫、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和法制化等。

    在石漠化严重、生存条件差、生态地位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贵州坚持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并重,加快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工程,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还将积极争取国家多项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

    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让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对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

    此外,为建立赤水河云贵川、西江滇黔桂粤澳、沅江湘黔等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贵州希望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共建园区等方式深入开展省内跨地区、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