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 实现增收与生态修复双赢

23.08.2016  17:36

    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贵州还有493万农村贫困人口。其中,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需要搬迁脱贫的贫困人口有130万,占农村贫困人口的四分之一以上,是贵州农村“短板中的短板”。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决策部署,贵州省委、省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新一轮脱贫攻坚的“当头炮”,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强力推进、务求必胜。

    围绕精准对象、加快进度、落实就业、保障脱贫等关键环节,贵州率先启动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率先出台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奖励政策,率先统筹扶贫云国土资源云资源,率先实行易地扶贫搬迁督导工作常态化。

    2016年,贵州计划搬迁45万贫困群众。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和愿望能否顺利实现——— 贵州在一次次追问中,找到了自己的破题路径。

    8月20日,遵义市播州区的移民安置点白龙小区,熊仕国、胡会美夫妇吃完早餐,换上工作服出门上班。妻子胡会美在白龙小区负责保洁工作,月薪1600元。丈夫熊仕国在附近一家工地当建筑工,一个月收入三四千元。这对夫妻告诉记者,如今一个月的收入比过去一年还多。

    熊仕国的老家在播州区石板镇柑子村,前面是崖,后面是山,巴掌大的几块包谷地养不活一家人,熊仕国常年在外打工。

    搬家,过去熊仕国想都不敢想。

    半年以后,熊仕国没有自掏一分钱,真在县城有了一个舒适的家。

    为了帮助贫困户顺利“挪穷窝”,我省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实施了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不能安置的,由政府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

    为了防止贫困户因搬迁负债而“增支”,我省还制定了建房标准红线: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8月10日上午,赤水市经济开发区新锦竹木制品厂加工车间内,陈书金熟练地将竹子放入机器,剖出一根根细长条。

    两个月前,这名熟练工还守着两亩包谷地在家务农。

    陈书金居住的杨梅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位于赤水市经开区规划范围内,周边有新锦竹木制品、闽兴竹业、闽丰竹业、云泰家具、天云能源、浩城竹业等多家规模工业企业,可提供普工就业岗位1000余个。同时,该安置点紧邻严家河湿地公园、生态体育公园等项目,可提供60余个就业服务岗位,让搬迁户就近务工。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安置点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已经帮助了15户26人就业或自主创业,其中包括两名残疾人。

    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我省提出:搬迁到城镇、产业园区和旅游景区的,必须确保每户就业一人以上;搬迁到中心村继续从事农业的,必须逐户落实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同时,制订了培育产业带动一批、推动就业创业扶持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措施,帮助搬迁群众实现后续发展。

    2016年,我省开始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将50户以下、贫困率50%以上的自然村寨整体搬迁,贵定县云雾镇关口村破瓦组的4个寨子成为首批整体搬迁的自然寨。

    腰箩滩寨的8户人家最先行动,7月5日搬新房,9日拆旧居。

    按计划,拆房后的老宅基地将复垦,全部种上经果林。

    旧房拆除复垦,既是为了避免“两头住”,也是为了生态修复。我省把旧房拆除复垦作为硬性要求,并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的基础上,自愿拆除旧房的,再给予人均1.5万元的奖励。

    明确提出了两个“同步”:一是在审批农户易地扶贫搬迁申请时,同步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在安置房交付并搬迁入住时一起落实。二是在核定搬迁安置规划时,由国土部门同步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项目计划书,结合增减挂钩政策,落实复垦措施。

    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探索迁出地剩余土地的开发机制,努力实现移民增收与生态修复双赢。(记者:樊园芳 来源:贵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