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门外汉"巧干"内行活"

18.06.2016  18:15

    新华社贵阳6月18日电(记者汪军) 因为出差,回族老板马海没能参加县检察院上个月组织的服务非公企业座谈会,至今他还感到有些遗憾。

    “检察院除了给我们提供一些法律信息,还通过座谈了解企业平时是否遇到过‘吃拿卡要’现象。”马海说,能去开会一定要亲自去。

    马海是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一家山泉水厂的董事长。上个月,县检察院组织企业进行了一场“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以此搭建服务平台、倾听企业心声。近年来,贵州各级检察机关献计献策服务企业发展,广受好评。

    然而,不少企业当初认为,对于服务企业,检察院似乎是“门外汉”。不过,检察院找准检察职能,巧干“内行活”。正如赫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应辉所说:发展经济对于检察官来说可能是“外行”,但作为办案执法的“行家里手”,可以推动营造良好的政商生态环境,预防职务犯罪,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在纳雍县检察院上个月组织的“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上,纳雍富民村镇银行董事长孙忠富第一个发言。在银行采访时,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袁贵龙正要向记者介绍下一次座谈会情况,孙忠富迫不及待地说:下次我同样亲自去,了解最新最全的法律信息,回银行给员工普及,比如遇到侵犯我们权益的职务犯罪,大家就懂得及时寻求帮助。

    作为施工监理方,四川元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金沙县有一个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监理项目。项目负责人周祥进对于上月26日到县检察院参加座谈,至今印象很深。“搞了那么多项目,这是第一次遇到检察院组织开会。”他说。

    更让周祥进印象深刻的是,金沙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后建立了联络机制,并跟踪服务企业。6月初,项目所在的施工单位遇到一起阻工事件,检察院介入后,施工很快恢复。县检察院党组成员、预防局局长陶峰说,无论是本土企业还是省外企业,检察院关键是找准服务的“发力点”。当企业遇到不公正对待、非法竞争等情形时,能够与检察院“心有灵犀”。

    今年,毕节市检察院组织了近百家企业进行座谈。黔西北汽车城董事长顾荣贵去年“只身前往”,今年则带了一个人去参会。“我最后一个发言,反映了目前企业存在的融资困难。”在汽车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预防局局长张萍全面分析后告诉他:只要是在我们检察院职能范围内的,一定梳理清楚并跟踪解决。

    贵州各级检察院要求每年至少组织2次座谈,与企业建立经常性沟通。就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萍说的那样:“检察院服务企业,企业也把检察院宣传出去了,我们现在有点名声了。

[责任编辑: 罗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