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入围“贵州榜样”候选人 即日起可开始投票

08.02.2016  19:27

    十六年如一日扎根、服务、奉献农村教育,白云三中盲人女教师刘芳成功入围“贵州榜样·最美人物”候选人,网络投票工作已启动,投票时间为2月1日9时至2月6日18时。

    据悉,“贵州榜样·最美人物”典型宣传活动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动,该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候选人均来自贵州省内各地及相关部门推荐的先进人物或集体,他们的先进事迹将在“贵州榜样”官网进行展示,同时接受公众投票。每月综合公众投票和先进事迹代表性、时代性等因素,确定1名当月“贵州榜样·最美人物”对象进行集中宣传。经过前期综合评定,由黔东南州推选的吴庆贤同志荣获1月“最美人物”。

    在2016年2月“贵州榜样·最美人物”活动中,刘芳成为26名“贵州榜样·最美人物”候选人之一。目前,社会投票已正式开启,市民可通过网络(http://www.guizby.com/)与微信(扫描多彩贵州网(www.gog.cn)“贵州榜样·最美人物”活动页面个人专栏二维码,并关注“多彩贵州”微信,点击菜单栏进入投票专页进行投票)两种方式,为心中的“贵州榜样·最美人物”点赞投票。据悉,本期投票截止时间为2月6日18:00。

    刘芳,44岁,贵阳市白云三中教师。1992年,刘芳开始有一点夜盲,1997年被确诊为视网膜色素变性,不能靠药物治疗,也不能手术。

    1997年到2007年,刘芳的眼睛越来越坏,十年间,她一步一步从光明走向黑暗,但一直坚守在讲台。

    为何坚持到现在?刘芳有过这样的一段自白:“眼睛看不见了,在黑暗中,我停下脚步,来思考自己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不想做一个苟延残喘的人,我想做一个正常的残疾人,一个看上去尽量正常的人。大家都对我说,佩服我,失明了还坚持站在讲台上,就是‘中国大山里的海伦·凯勒’。他们不明白,如果我离开人群,病退回家休息,那就是把自己推向深渊。失明前,我用助人来融入人群,失明后,这同样是我的生存动力。

    作为白云三中一名普通中学教师,刘芳眼睛失明后继续坚守在三尺讲台的故事,不仅感动他人,也获得多个奖项:2010年贵阳市敬业奉献身边好人、2013年第二届贵阳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2014年第四届全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提名奖。2015年,刘芳的事迹先后被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并成为《感动中国》2015年度人物候选者之一,“中国网事·感动2015”年度网络人物。 (谢孟航 杨璇) 

[责任编辑: 刘昌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