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古籍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完成
07.01.2016 10:12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实现我省民族古籍人才队伍、经费基本满足民族古籍工作发展所需,基本实现民族古籍基地化、品牌化、制度化、数据化。一是基地化。根据资源分布,整合省内高校、研究院所、保护单位、基层村点等力量,规划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完整的各类民族古籍保护工作基地;二是品牌化。以《贵州民族古籍经典图书》和“汲古黔谭”为抓手,打造贵州民族古籍整理出版与学术交流的有效平台;三是制度化。围绕《贵州民族古籍定级标准(试行)》配套制定颁布《贵州民族古籍定级实施细则》《贵州少数民族珍贵文献古籍保护规范》《贵州少数民族珍贵口碑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将现代化的保护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纳入制度建设中来,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制度化;四是数据化。开展全省民族古籍普查登记,切实摸清家底,以此为基础,建立“贵州民族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要完成“开展第二次全省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贵州民族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建设”、“继续实施民族古籍保护项目”、“出版一批民族古籍精品”等十项主要任务。省级每年在民族古籍经费中设置民族古籍保护项目基金100万元,重点保障口碑古籍抢救整理、彝文古籍、水书古籍等的翻译、整理;设立民族古籍经典图书出版基金每年100万元,资助出版民族古籍精品,重点出版民族文字文献古籍经典系列和口碑古籍经典系列。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为保证任务的完成,各级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7.01.2016 10:12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