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28.11.2018  10:52

组建学科群攻关国家重大项目和地方重大研究问题

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贵州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将围绕国家重大项目和地方重大研究问题组建学科群,其中一期学科项目将分为两批进行建设,第一批建设周期为2017年至2021年,第二批建设周期为2018年至2021年;二期建设周期为2021年至2025年。

  我省一流学科建设将遵循特色一流的原则,紧紧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文化交流中的综合实力。同时,以优势学科为引领,探索建立人文社科与理工农医协调发展、包容互动协同研究机制,深化科教融合、产教结合。

  据了解,贵州省一流学科分为“世界一流建设学科(Ⅰ类/Ⅱ类)”“国内一流建设学科(Ⅰ类/Ⅱ类)”“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Ⅰ类/Ⅱ类)”和“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主要针对市州普通本科高校和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四个层次。一流学科建设将围绕国家重大项目和地方重大研究问题组建学科群,主干学科引领发展方向,发挥凝聚辐射作用,各学科紧密联系、协同创新。(记者 王雨)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