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医药条例》颁布出台

01.07.2021  09:20

  6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中医药条例》颁布出台,对推进全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促进健康贵州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和里程碑意义,标志着贵州中医药事业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贵州开启中医药强省战略新征程、开创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悉,2021年5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中医药条例》,同时废止2005年9月23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条例》共9章73条,包括总则、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中医药产业促进等方面内容。

  《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精神,对照贵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地方立法层面确定了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方针和保障措施。坚持目标导向,充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从完善中医药管理和服务体系、保护和发展中药产业、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研体系、强化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入手,突出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医医疗机构规范从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使用等问题的解决作了明确阐述。

  为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贵州将全面提升贵州中药材产量与品质,打造全国“道地黔药”集散中心,构建贵州中医药现代化产业体系,探索“中医药+”模式,实现中医药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发展中医药事业,关键在于人才。贵州制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等激励措施,选拔、引进和培养中医药科研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将师承教育融入院校教育、继续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和中药专业人员带徒授业;鼓励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记者 王光莉 胡家林 杜高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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