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

09.03.2015  17:32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9日电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提出,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和改革发展总要求,着力用法制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2015年省政府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共有7件,分别是:

    (一)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省发展改革委起草《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

    (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省交通运输厅起草《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修正草案)》。

    (三)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由省水利厅起草《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

    (四)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由省审计厅起草《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草案)》。

    (五)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由省林业厅起草《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

    (六)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由省旅游局起草《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草案)》。

    (七)为规范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受双方合法权益,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由省红十字会起草《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

    拟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项目3件,分别是:

    (一)为有效发挥耕地占用税保护耕地、调节占地行为的功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由省地税局起草《贵州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草案)》。

    (二)为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省质监局起草《贵州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

    (三)为加强广播电视网建设、维护和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起草《贵州省广播电视网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草案)》。

    根据行政审批项目的调整,贵州省2015年共有《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等23件地方性法规项目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

    另外,2015年,贵州省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共有《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草案)》等41件;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共有《贵州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定(草案)》等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