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组织开展《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释义工作

15.04.2015  11:04

  《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5年3月27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后,为更好地推动《条例》的学习理解、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原则和精神,结合多年来贵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实践,近期,省民宗委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该《条例》的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规范内容等开展释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