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8月1日正式实施

01.08.2019  10:22

  7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在贵阳市召开《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力、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世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施行,填补了贵州省全面、系统规范全民阅读工作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我省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何力指出,《条例》起草始终坚持“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从法律层面作出规范,解决阅读设施建设滞后、经费保障不够、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足、特殊群体及贫困农户的基本阅读权益不能有效保障、全民阅读活动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等问题;《条例》始终坚持保障公民阅读权益的基本原则,具有对政府的约束性、对社会的引导性、对公众的倡导性、对特殊群体的保障性等特点。他强调,全省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要合力推进《条例》落实落地,要认真落实《条例》确立的相关制度,为提升国民阅读率、提升社会创造力和文明程度、提升贵州形象、提升贵州文化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

  王世杰指出,《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省级层面颁布的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抓好《条例》的顺利实施,要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共同行动推动全民阅读工作高效快速发展,让阅读成为我省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新常态”,共同助力“书香贵州”建设。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网信办主任、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局长谢念,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杨梦龙,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麻晓芳分别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薇主持会议。

  新华社贵州分社、中国新闻社贵州分社、人民网、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十家新闻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五章四十四条,含“总则、推广与促进、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填补了我省全面、系统规范全民阅读工作的立法空白。

  1、对政府的约束性。明确了政府主导全民阅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相关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将开展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制定全民阅读计划等内容。

  2、对社会的引导性。鼓励和支持相关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促进全民阅读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免费向公众开放,提供便民阅读服务;鼓励实体书店设置阅读专区,配备阅读设施,组织公益性全民阅读活动等内容。

  3、对公众的倡导性。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鼓励开展家庭阅读,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阅读习惯;鼓励全民阅读志愿服务。

  4、对特殊群体的保障性。对农村留守儿童、未成年人、服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阅读活动的开展进行了规定。

  (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