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布征求意见稿:中小学教材 实行政府定价

22.03.2017  10:16

    近日,贵州省出台《贵州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提出,教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未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的配套音像材料应由学生自愿选购,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将纸质教材与配套音像材料捆绑发行、销售。

    据悉,按照征求意见稿所称中小学教材,是指列入贵州省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贵州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

    意见稿提出,教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按照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并保持基本稳定。其中,教科书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不分出版地、课程层级、语种,实行同质同价。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出版单位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范围确定具体价格。

    另外,教科书和教辅材料的正文印张、插页、封面、和配套音像材料(含磁带、光盘等)单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单价核定后向社会公布;制定或调整教材单价应当进行成本费用调查,听取学生家长、中小学校、出版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教辅材料应坚持一科一辅(即一个学科版本的教材限选一种教辅材料)和学生自愿选用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未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的配套音像材料应由学生自愿选购,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将纸质教材与配套音像材料捆绑发行、销售。教材征订部门及学校不得捆绑征订。

    同时,各出版单位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除应在教材版权页和封底标明相关内容外,还需于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教材价格情况。(刘朝芳 杨林国)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