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制定“职工福利标准”进入审核通过阶段

28.01.2015  15:06

    “工资是刚性的,而福利则弹性很大,一年到头到底能拿多少福利?”在今年贵州省“两会”内外,也有不少代表提出这样的话题。1月27日,记者从贵州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贵州省职工福利标准正在制定,即将“出炉”。

     单位福利好员工跳槽少

    张明富代表说,职工福利必不可少,老板们既要为自己谋福利,也要为员工谋福利,员工人心不稳,企业发展也难走远。

    王巍委员认为,单位领导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要尽可能为职工多争取点福利,给职工留点“想头”。

    采访中,贵州路通通讯科技贸易公司员工程勇告诉记者,他们单位是非公企业,对于职工福利这块,得看老板是不是赚钱,“老板都没利润,拿什么来发给员工”。

    程勇算了算,他们单位每年都会不定期组织一些户外拓展活动,每个月还有中餐补助、通讯补助、女工补助、单身补助、租房补助等,而“五一”节、中秋节等过节费虽少了点,但还是有的。在程勇看来,由于单位福利好,员工极为稳定,这几年来没有一个同事跳槽。

    据了解,员工福利是在国家法定的基本福利之外,由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设定的补充性福利项目。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补充福利在激励职工、留住核心人才等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充满人文关怀的补充福利项目,也体现了卓越企业的社会品牌与企业形象。

     员工福利今非昔比

    谈到福利,史先生有些感慨,他说:“单位福利,今非昔比。”史先生介绍,他们是改制企业,根据目前形势来看,单位的过节费、“三八”节费、儿童节费、生日蛋糕、员工体检、年终奖都还存在,但是单位每年发放的清凉费、取暖费、购物卡,组织春游、员工外出培训等都已取消。

    贵阳市某事业单位的贺女士也称,之前他们单位还有点福利,现在福利降了,只有年终奖。贺女士认为,员工生日,单位送束鲜花、送张蛋糕卡很有必要,“这样可以增强职工的归宿感,但单位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

    据了解,在反腐的大趋势下,很多单位都节俭过节,连一些非公企业也“名正言顺”地取消了员工福利。为了保证员工的“福利幸福”,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明确发放福利与落实八项规定不矛盾,全国总工会提出有些福利“可以有”。之后,各省市都在积极制定配套“具体措施”。

    贵州省职工福利标准即将“出炉”据了解,四川省有政协委员感慨,“取消正常福利,虽省了钱,却伤了职工感情”。前不久,上海、河南省总工会下发文件,出台职工福利标准;浙江出台职工福利标准,生日红包不得超过300元钱,陕西省正在审定“福利标准”方案。

    1月27日,记者从贵州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贵州省正在积极制定有关职工福利的具体标准。目前,已经进入审核通过阶段,等通过后,下一步将具体落实。(姚东)

    职工福利有没有大致标准呢?从理论上讲,民营企业只要依法纳税,即使把全部利润以福利的形式分给职工也是合法的。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