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贵州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方案》

14.01.2016  18:31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转发省教育厅、省民宗委《贵州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省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民族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力显著增强。
      按照《方案》,我省提出了民族教育的四个目标任务,一是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优质教育资源显著增加,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全面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师资配置水平满足教学需要。二是农村学生受教育机会明显提高。基本普及 十五年教育,双语教育质量更有保证,特殊困难学生受教育权利得到全面保障,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农村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明 显增加,就读优质高等学校的比例和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三是民族教育内涵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各级各类学校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进一步显现,保 护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能力逐步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明显提高,民族教育理论研究和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在促进民族地 区就业创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四是民族教育体系结构完善优化。基本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幼儿 园和中小学布局规模能更好满足边远民族村寨教育需求,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职业院校空间布局和专业结构优化,民族高等学 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完善。
      为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方案》提出如下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在大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在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在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强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五个认同”教育。创新教育载体 和方式,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各族师生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意识。促进各民族文化交 流交融创新,鼓励民族院校探索适合贵州省情的新形式、新办法,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课程,将民族优秀文化列入学科专业,挖掘民族优秀文化资源,保护 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民族团结格局。
      二是科学推行双语教学。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加大对双语学校的支持力度。坚定不移推 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民汉双语兼通为基本目标,建立健全从学前到中小学各阶段有效衔接,教学模式 与学生学习能力相适应,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满足需要的双语教学体系。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务求实效原则,科学推进双语教学,完善双语教师任 职资格评价标准,实施边远民族村寨双语教育扶助计划,从教师培养培训、教材读物建设、教学规律研究等方面支持民族地区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三是实施能力提升“双百工程”。采取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建设一批优质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实施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能力提升“双百工程”:打造 100所民族特色示范学校(其中普通高中15所、中职学校10所、初中30所、小学30所、幼儿园15所);打造民族学校办学特色和品牌,在民族学校培养 和遴选100名优秀教学名师。
      四是积极推进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实施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支持计划,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各民族特色村寨学校深入挖掘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 化,开发形式多样的民族民间文化课程资源,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堂教学,建立多方参与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团队,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 产。  实施职业院校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行动计划,以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和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建立年度评优扶强工作机制,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发挥高等学校人才和教学科研优势,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和专业师资培养培训。
      五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在部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举办民族班和民族宏志班,在部分高等学校举办民族预科班、双语预科班和民族班。鼓励市(州)、县 (市、区、特区)举办普通高中民族班、中职学校举办民族特色班,选录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就读。加强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础设施 和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预科基地作用,开发少数民族预科教材,创新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六是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应用。逐步提升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支持民族地区中小学购置信息化教学设施设备,强化教师信息化技能及应用 水平培训,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和应用能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方面深入应用,使广大师生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积极引进、编译双语教 学、民族文化和民族团结等数字教学资源并推广应用。鼓励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校际联网交流,开展基于教育信息技术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公平的研究与实验,推动各 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化建设。
      七是扶持民族高校学科建设。制定实施民族地区高校布局规划、学科专业调整规划,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点设置、本专科研究生招生计划、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 地、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等向符合规划、办学条件和质量有保障的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倾斜。加强贵州民族大学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 究、文化传承创新等内涵建设,支持创建博士授权单位和博士授权点。支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凯里学院等院校建设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学 科、专业。新增一批民族学、社会学等地域性、民族性强的省级重点学科或省级重点支持学科。
      八是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加强对民族地区城乡社区教育的指导,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向民族地区倾斜。支持民族地区建设以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教育 及服务平台,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引导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升级,鼓励省内外高校面向民族地区开放继续教育优质 资源。加强农民继续教育,继续开展扫盲工作。重视支持残疾人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市(州)政府要为残 疾人接受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成人高等教育提供更多便利,满足残疾人接受继续教育需求。
      九是科学培养使用高层次人才。组织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充实民族地区和民族院校人才队伍,提升民族人才学术水平。组织实施好少数民族高端人 才培养计划,做好国家公派留学西部特别项目相关工作,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具有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实施好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 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方案》指出,加快民族教育发展,必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教师培养制度。制定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师范院校专业调整和教学改革,重 点培养双语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农村中小学理科、音体美等学科紧缺教师,形成教师培养补充长效机制。支持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免费培养双语教师,落实好教师 配备政策,杜绝挤占挪用教师编制,严格教师准入,招聘合格教师。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 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向民族地区倾斜。调整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编制政策,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解决民族地区音乐、美术、书法、体育、信息技 术、英语等学科教师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二是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制订全员培训规划,落实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培训。省市级培训向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和双语 教师倾斜。重点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和民族学校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培训。开展双语教育教师、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教师、民族团结教育教师、民族中小学骨干教师、民族中小学校长和民族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及异地交流学习。鼓励民族 地区学校及民族学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办法自主选招教学和管理人员,用于解决民汉双语教师、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等特需教师和学生管理人员结构失衡的问 题。三是落实教师激励政策。改善教师福利待遇,绩效工资分配向农村教学点、村小学、乡镇学校教师、双语教师和民族民间文化教师倾斜,切实落实提高农村中小 学教师待遇的政策措施,实施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立民族地区学校“乡村名师”工作室,落实好边远、农村地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 晋升倾斜政策。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等制度,对扎根农村、长期从事双语教育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 表彰。
      《方案》就加快我省民族教育在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学生资助、对口支援、工作机制、督导检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