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印发实施

11.02.2017  00:33

  目前,《贵州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根据国家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基本思路和贵州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由省民宗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该规划被列为贵州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通过贵州省政府批准同意印发实施。

  《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时期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主要成绩,分析了“十三五”时期面临的重大机遇和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以此为基础结合全面同步小康、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大健康等大背景,提出“十三五”时期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充分体现了“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等新要求,从总体上描绘了“十三五”时期贵州省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蓝图,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共十六个部分,分三大板块:前言和第一、第二章构成第一板块,概括了“十二五”时期贵州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提出“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发展目标;第三章至第十四章构成第二板块,分别就加大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力度、大力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民族地区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民族地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推动民族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水平、强化政策支持十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和部署,并提出具体任务;第十五章构成第三板块,强调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