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贵州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4.02.2017  00:40
            日前,由贵州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牵头起草的《贵州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总结了贵州省“十二五”期间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规划目标,设立了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并提出了保障措施。
        《规划》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预防为主,综合减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依法应对,科学减灾”的原则,努力实现以下6项规划目标:1.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2.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3.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新建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46个,完善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生活得到初步救助;4.建立多灾种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救助综合调度平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高,推动“贵州防灾减灾云”建设;5.创建15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2—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每个城乡基层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6.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显著提高,在校学生普及率100%。防灾减灾科技支撑和教育水平明显提升。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省综合防灾减灾十大主要任务,即: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法规规章、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健全防灾减灾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加强金融市场手段的风险分担作用、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明确“十三五”时期全省将实施六大重点工程:(一)自然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工程;(二)隐患治理和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三)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四)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程;(五)自然灾害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并以专栏形式列出了23个工程项目清单。
            为确保整体规划全面实施,《规划》从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人才保障和监督检查6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