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31.01.2018  15:41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孙志刚当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谌贻琴当选省人民政府省长

    大会还选举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志刚在当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后,向宪法宣誓。记者 邓刚 旷光彪 摄

谌贻琴在当选省人民政府省长后,向宪法宣誓。杜朋城 张丽 摄

    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志刚当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当选省人民政府省长。

    大会执行主席孙志刚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谌贻琴、刘晓凯、王富玉、王正福、王思齐、唐承沛、慕德贵、夏红民、李邑飞、李再勇、龙长春、孙永春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会议应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代表592名,实到585名,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此次大会的各项选举均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代表依次走向投票箱投下神圣一票。

    投票结束后,计票工作人员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统计投票数,发出的选票数与收回的选票数相符。根据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规定,本次选举有效。

    大会选举:孙志刚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谌贻琴为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孙永春、袁周、刘远坤、陈鸣明、何力、李飞跃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陈鸣明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李再勇、卢雍政、王世杰、陶长海、郭瑞民、蒲波、魏国楠、吴强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夏红民为贵州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韩德洋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傅信平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六款规定,选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51名同志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随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新当选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新当选的省人民政府省长谌贻琴分别领誓。(记者 王鲁铨 王恬)

[责任编辑: 刘菲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