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月28日举行

19.03.2016  09:33

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月28日举行

    3月18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群山主持;副主任傅传耀、袁周、周忠良、李岷,秘书长刘一民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月28日至31日在贵阳举行。

    会议审议了有关任免案;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决定》、《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毕节市地方立法条例》、《铜仁市地方立法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201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决定,以上内容提请第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草案,讨论了关于成立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代表专家组的请示。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 陈曦)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