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改委:关注食盐价格 严打囤积居奇

15.12.2016  18:11

  昨日,省发改委发布11月全省价格投诉举报情况:关于房地产及物业管理行业相关的价格举报、咨询的来信或来电,环比上升233.33%。

  当月,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接到价格信访、举报、投诉、咨询(来信、来电、来访、交办转办件等)共834件,环比下降4.14%。其中:价格举报37件、价格投诉23件、价格咨询774件。办结率为95.09%,实施经济制裁12111元,退还用户金额12111元。

   主管部门将密切关注食盐价格变化情况

  据悉,2017年1月1日起,食盐价格将全面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在年末保障食盐市场价格平稳,密切关注食盐价格变化情况,严格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1月公众关注和咨询的主要问题有五个方面

  据悉,11月公众关注和咨询的主要价格问题有五方面:关心房产公司收取房产证代办费、押金等费用是否属于政府定价。反映个别房开企业在对楼盘的价格公示方面存在公示要素不足、优惠方式不明等情况。

  咨询物业公司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等费用是否合理。

  投诉物业公司出现质价不符、服务水平缩水的现象。

  举报物业公司未向业主公示提供的保洁、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等服务具体内容。

   专项检查商品房销售是否明码标价

  为有效治理商品房销售中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及价格欺诈等问题,我省11月起对全省的部分房开企业及房产中介机构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市场巡查力度,规范商品房销售、交易的价格行为。

  同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强对物业管理等有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物管行业落实明码标价,营造良好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秩序。

   发现价格问题,可打12358举报

  此外,年关来临,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不执行规定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要提高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与老百姓的监督。

  消费者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或登陆12358价格监管平台网上举报系统进行举报或投诉,经检查属实的,将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