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新闻通气会召开

27.12.2018  06:42

图/文 武敏   编辑/陈静容

12月25日,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新闻通气会在贵阳召开,有效解决了贵州各地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存在的难题。

 

通气会现场

 

会上,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与贵州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情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乡村振兴情况分别作了介绍。

 

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王瑰出席通气会,并向大家介绍我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力脱贫攻坚三种方式的筹集资金情况

 

据介绍,今年初,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开始着手研究起草《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黔府办发〔2018〕24号文下发。《行动方案》充分考虑了各地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国家大的政策框架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为200亿省级还贷资金的筹集铺平了道路。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春出席通气会,向大家介绍我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力脱贫攻坚的三种方式

 

一是充分利用国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人地”挂钩政策,做大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规模。《行动方案》中明确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解决搬迁人口安置用地,将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面积全部作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进行流转交易,做大节余指标规模。

二是明确易地扶贫搬迁节余指标不带耕地占补平衡功能。各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因地制宜实施复垦。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并通过验收认定、复核的,在完成搬迁人口安置区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新增耕地指标可用于当地其他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省域范围内流转或参加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所得收益归当地所有。

三是拓宽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渠道。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向省内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流转,已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入任务的地区,要优先使用节余指标报批建设用地。

四是简化程序、下放审批权,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放管服改革。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要做好在自然资源部的在线系统备案工作,不再编制实施规划或复垦安置方案。

五是明确了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明确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的责任主体。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拆旧复垦的主体责任。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易地扶贫搬迁旧房宅基地复垦进行验收。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县级验收情况进行复核,并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节余指标入库。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对节余指标入库申请进行审查、建立台账和纳入平台管理,并进行抽查监督。生态移民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当地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及对搬迁户旧房拆除进行调度和督办。

 

 

 

        (编辑 陈静容 责任编辑 谭淑元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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