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制度汇编》编印完成

03.07.2014  13:15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黔府办发〔2013〕56号),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规范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4〕23号)要求,按照“依法统计、分级负责、部门把关、统计综合”原则,以及测评工作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省统计局会同参与测评工作的17个省有关部门(单位),经过认真研究,反复征求各方意见,不断修订完善,制定《测评工作流程制度》、《测评指标数据采集制度》和《测评指标数据质量评审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们将测评办法、各项制度等有关资料汇编成《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制度汇编》,印发省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和各县(市、区、特区)。

  《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制度汇编》既是指导省、市、县有关部门(单位)规范开展测评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市县全面深入理解测评办法、了解测评工作过程的重要参考。《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制度汇编》包括三个部分及两个附件,近8万字。第一部分为文件通知,第二部分为省统计局建立的测评工作流程制度,第三部分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的测评指标数据采集制度、数据质量评审制度。附件包括《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解读、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指标解释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