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总工会领导班子九项公开承诺

20.05.2015  19:46

为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作风建设,按照“三严三实”、“三实三同”要求,励精图治,努力工作,不断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在我省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体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经省总党组认真研究,现郑重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诚恳接受监督。

一、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切实履行好“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省总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省委权威,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三、 认真履职尽责,做实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之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大学校”作用和“娘家人”作用,为推动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好的作风用权律己、谋事创业。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听民意、查实情,切实做到干部在一线调研、工作在一线推进、作风在一线转变、问题在一线解决、作为在一线体现、形象在一线树立,真心实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五、  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程序规则办事,不搞“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在用人问题上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纪律要求,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不搞团团伙伙、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六、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不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不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切实做到不该讲的不能讲、不该传的不能传;不该跑的不能跑、不该要的不能要;不该送的不能送、不该收的不能收;不该请的不能请,不该去的不能去;不该占的不能占,不该超的不能超,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七、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待遇有关规定,不违规占用公房和多占办公用房,不违规配置公务用车,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和超标准接待公务客人。

八、  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利益,不允许亲属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九、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