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打响新环保法第一枪 黔东南一企业负责人被行拘

03.02.2015  11:52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环保厅获悉,黔东南州一企业因烟尘直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被环保部门现场查封,处罚26万元,两名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这是今年1月1日,我国实施史上最严新环保法以来,贵州省对违法企业实施严格监管措施的第一案。

    现场 周围粉尘犹如雪花飞舞

    据介绍, 1月14日,贵州省环境监察局联合黔东南州环保局和黎平县环保局,对贵州利南集团多晶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冶炼现场浓烟滚滚,烟尘收集管道破损严重,大量烟尘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外排,周围粉尘犹如雪花飞舞,大气严重污染。

    环保部门当场下达了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污染物非法外排行为,并明确告知拒不改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1月26日,环保部门按规定对贵州利南集团多晶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并未整改且污染愈加严重。

    1月27日,贵州省环境监察局联合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保卫总队、黔东南州环保局和黎平县环保局对贵州利南集团多晶硅材料有限公司污染源设备实施了现场查封,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12天的按日连续处罚,共计处罚金额26万元,公安部门对该企业总经理庄某某和厂长黄某某行政拘留。

    执法 面对污染不再“干瞪眼

    据参与此次执法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新环保法实施以前,执法人员即使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也不能直接查封违法排污企业,要经过笔录、立案等程序,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光走程序就要需一两个月时间,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这位执法人员说: “这期间,若企业继续生产,也不能立刻阻止污染,执法人员只能‘干瞪眼’”。

    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行政强制权,使环保部门能够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采取法律措施,防止污染蔓延和扩大。此外,新环保法还新增对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按日计罚等条款,对严重环境违法的责任人员给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此案是贵州省执行新环保法以来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严格监管措施的第一案。对在全省范围内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示范作用。 ”贵州省环保厅相关工作人员说,相比旧法,新法对环境执法的力度更大、震慑力更强,扭转了以往环境执法中一些无奈的局面。(林泓泉 黄运 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