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执法机构合力守护青山绿水

02.11.2014  12:51

    日前,记者从贵州省检察院获悉,今年7月底,该院与贵州省公安厅密切配合,共同对三都自治县曾洪源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经鉴定,三都自治县五坳坡被非法大量开采锑矿,污水中重金属含量超标,涉嫌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犯罪。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侦查。

    这是贵州省检察机关与公安、国土等部门加强协作,合力打击生态违法犯罪的又一成果。

    近期来,贵州省检察机关以服务大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新机制,强化与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工作的协调配合,共同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谱写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新篇章。

    今年4月24日,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正式授牌成立以来,贵州省检察院迅速行动,组建了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普通刑事案件批捕起诉工作,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预防工作,以及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实行集中承办,并与贵州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建立“生态环境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联动执法,有效形成打击合力。

    今年5月,在了解到铜仁市万山区出现“土法炼汞”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后,检察、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对“土法炼汞”窝点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该区茶店镇舒某某“土法炼汞”工具、废渣、成品汞,均属含量超标的危险废物,已达到污染环境罪刑事立案标准。6月23日,万山区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7月22日,万山区检察院依法快审快捕犯罪嫌疑人舒某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在铜仁市江口县怒溪镇严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贵州省检察院安排铜仁市和江口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侦查活动,会同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共同研究侦查方向,采取同步跟进、同步审查的方式提高办案质效,于6月27日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严某某。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贵州省检察机关整合办案力量,实现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无缝对接,目前,已摸排梳理出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实施省级挂牌督办危害环境污染行政、刑事案件多起。

    为使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更主动、更直接、更有效,9月中旬,贵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工作的协调配合,通过在两机关之间建立提前介入侦查制度、办案情况通报机制、案件反馈制度等制度,形成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