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小组到山东、浙江进行专题调研

20.04.2017  07:14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4月10至14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到山东、浙江两省进行《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污水处理厂、滕州市红河湿地治理现场,浙江省浦江县流域治理成功经验,详细了解了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园区污水治理、农村污水、垃圾的收运、处理等情况,并与山东省环保厅、枣庄市环保局、浙江省环保厅进行了座谈,就饮用水源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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