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19.12.2017  21:11
 

近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7〕298号),进一步明确做好2018年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和发布的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环保局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在充分征求辖区内各区县环保局和省环保厅相关业务处(室)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筛选并确定本辖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同时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