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积极构建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考评机制

09.11.2015  16:09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10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优化效能、提升效率,夯实基础、强化保障,落实责任、加大问责”的主体思路,制定出台了《贵州省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着力构建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流通监管执法体系。办法颁布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舒勇率队赴黔东南州、遵义市等地开展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督查,为顺利推进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构建进行调研。
          舒勇一行先后赴黔东南州台江县、天柱县、从江县、丹寨县、榕江县、黎平县、锦屏县,遵义市道真县、正安县、绥阳县、习水县、仁怀市,现场走访基层监管分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检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并就落实考核评价机制推进食品流通监管,与当地政府部门领导交换了意见。
          舒勇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监管要求,提高监管效能,强化食品流通监管,一是统筹规划,长远布局,一揽子解决困难问题。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力争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十三五”规划,要落实适应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的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等基础保障。二是加大宣传,提升意识,着力营造良好执法环境。要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三是强化执法,创新机制,严肃惩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将“执法办案”作为各项监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强力推进,要创新监管思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同公安、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严厉惩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要严肃行政问责,保持“警钟长鸣”,真正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