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第一批拟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公示
摘要: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黔党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2017年第十五次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拟对2017年第一批上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96家企业给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黔党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2017年第十五次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拟对2017年第一批上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96家企业给予后补助(最终补助名单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为准),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7年9月21日—9月27日),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人:杨璟,联系电话:85840232)反映。如有投诉,请向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直属机关纪委(联系人:王黔云 联系电话:85826205)、省纪委派驻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纪检组(联系人:郭丹 联系电话:85553961)反映。
备注: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30万元/家企业的标准给予后补助,对近三年企业已获科技型种子企业、科技型小巨人成长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后补助的企业,按就高原则,给予相应的差额补助。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