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6.06.2016  03:27

    新华网贵阳6月15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贵州省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遵义市遵义县铁厂镇三星村党支部书记黎恩培索取农户危改资金问题。三星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叶某某、张某某分别获得6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黎恩培以村办公经费紧张为由,向叶某某索要1000元、张某某索要2000元占为己有。2016年3月,黎恩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款退还叶某某、张某某。

    安顺市普定县马场镇湾寨村会计黄云学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问题。黄云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优亲厚友,借“精准识别”新增贫困人口之机,将不符合纳入贫困系统要求的其子黄某某纳入贫困人口名单上报,致使黄某某顺利通过“精准识别”评议新增入库。2016年5月,黄云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毕节市织金县龙场镇双山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泽忠、现任村委会主任李永志、副主任彭啟明私分村集体土地补偿款问题。贵平煤矿两次征用双山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共计123928.52元。王泽忠、李永志、彭啟明三人合谋私分其中61175.52元,各分得20391.84元。王泽忠、彭啟明违规将其中35000元借给他人。2016年5月,王泽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永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彭啟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责任编辑: 邓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