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9.01.2015  15:04

   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法院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283747件,审结266180件,同比分别上升15.57%和10.1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79%。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05件,结案3183件,同比分别上升8.81%和1.7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5.09%。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共受理各类刑事一审案件30094件,审结28597件,同比分别上升8.18%和3.86%;判处罪犯31483人,同比下降10.74%。一是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依法审结集资诈骗、制售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经济领域和危害民生犯罪案件564件,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804件。二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三是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四是健全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五是开展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六是推进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开庭审理,加大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力度。七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贵州”创建工作。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148762件,审结138990件,标的额219.9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0.38%、14.55%和83.16%。一是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二是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发展的商事案件,三是创新生态环保案件审理新机制,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了“145”生态环保案件审判新格局。四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知识产权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联动保护机制和联合预警机制。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3468件,审结3276件,同比分别上升73.92%和68.09%。一是依法纠正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二是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三是及时受理与民生相关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案件。四是扩大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五是促进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

 

  依法履行执行职能。全省法院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7682件,执结43288件,执结标的额102.4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2.25%、13.55%和40.77%;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为73.65%和69.96%。一是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二是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三是开展涉煤矿查封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四是全部执结中央政法委交办的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9件,涉案金额730万元。五是健全与金融、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六是推广以网络司法拍卖为主、委托拍卖为辅的阳光司法拍卖模式。

 

  依法履行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职能。全省法院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立案、涉诉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复查等工作,做到案件该立则立、当结则结、应改则改。一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二是深入开展省委政法委“百日攻坚战”、省群众工作中心“2014年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化解攻坚战”和省法院“涉诉信访重复访排查化解攻坚战”等专项活动。三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

 

  力推司法改革。全省法院积极顺应改革大潮,努力以改革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问题。一是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申报全省司法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我省成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单位。二是着力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三是启动省法院机关财务预算精细化管理工作。四是力推涉诉信访改革,建立诉访分离、终结退出等机制。

 

  打造过硬队伍。全省法院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集中开展“整治‘六难三案’问题”。三是制定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办法。四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施全省法院司法能力建设“136提升工程”。五是坚持严管队伍,制定《执法办案“五严禁”举报处理规定》、《全省法院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文件,加大对队伍的管理和问责力度。

 

  践行为民宗旨。全省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努力让当事人打一个方便、快捷的官司。一是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在西部地区率先开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二是提高办案效率,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4.03%。三是注重依法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四是以听证、质证的方式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1件,确保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五是指定辩护律师1113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654.64万元。六是扩大司法民主,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增至3788人;通过组织100次“公众开放日”等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接受监督。全省法院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是坚持全面报告工作,坚持定期报送法院信息简报、阶段性工作报告等工作材料。二是全面贯彻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四是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五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83件,改判和发回重审81件。六是广泛听取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工作意见。

 

   2015年工作打算

 

  守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通过重塑法院审判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不断强化法院公共服务职能,不断优化司法政策服务公共决策,把审判执行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作为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根本方法,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便捷、可达、经济、公正,努力让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成为我省竞争优势之一。

 

  深化司法改革,建设现代化法院。着力推进审判的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改革,努力建立以法官和审判为中心的现代法院工作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并积极探索审判委员会、跨区域巡回法庭等改革工作,同时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保廉洁,推动审判组织结构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审判者主动性积极性更加有效发挥,审判工作更加公正廉洁高效。

 

  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服务能力。积极推行网上立案送达、全程录音录像、网络直播庭审等工作,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讼之累、奔走之苦;依托“云上贵州”建成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把三级法院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晒在公众眼皮底下,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在全国率先开发有效服务法官的智能审判软件,运用大数据思维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公正性、高效化和精准度。

 

  建设高素质队伍,确保公正司法。着力建设一支守护公平正义、保障科学发展的法官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效性,有针对性地解决队伍思想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建立法院内部人员插手法官办案的登记、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防止一切案外因素干扰公正司法;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四风”、改进作风,以制度化保持作风建设的稳定性;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法律精英人才计划;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本报记者 方春英 邹晨莹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