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绿色司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17.06.2017  14:07

绿色司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案件5000余件

    6月16日,记者从省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去年6月到今年5月,省法院依法审判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纠纷,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合计5382件,审结4193件,依法严惩了各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省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道路上不断开拓前进,受理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涉案1700余人;受理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343件,审结277件;受理涉及资源、环保行政案件3895件,审结2882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省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中,包含了77件公益诉讼案件,分别为民事公益诉讼6件、行政公益诉讼7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据介绍,自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授权北京、贵州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我省法院积极响应,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敞开绿色通道,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大量鲜活的案例。其中,2016年1月13日福泉市法院公开审理锦屏县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首例宣判的案件,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和积极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 栾小琳 谢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