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定实行“召回”制度 治理“为官不为”

14.06.2014  16:22

    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14日电(记者李春惠)贵州省贵定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干部罗某近日在县里成了“名人”,因为重要信息报送不及时,对一项民生工程造成不利影响,经县委讨论决定,罗某被“召回”学习并全县通报。

    “我努力工作十几年,就因一件事没做好被‘召回’,心里觉得委屈。”第二天,经过组织部门与罗某谈心,罗某的心态放平了,“这种方式是一种提醒。如果因此自暴自弃,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关心自己的组织和家人。”罗某说。

    据贵定县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长万其恒介绍,科级干部在县一级是“中流砥柱”,处于各项工作前沿,对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贵定县目前有乡科级干部529人,其中正科级178人、副科级351人。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职能部门强调客观原因,存在“你急我不急”等消极现象,部分民生工程进度因此缓慢。

    为整治干部“懒、慵、散、慢”等问题,贵定县积极探索科级干部管理新举措,借鉴企业做法,对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等较弱的科级干部实施“召回”。“根据不同情况,对被‘召回’人员采取诫勉谈话、学习培训、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降职或免职等。”贵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黄维超介绍。

    组织部门针对被“召回”人员实际情况设计“教案”,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被“召回”人员将进行为期1个月至半年的学习。万其恒说:“被‘召回’人员缺什么补什么,针对性较强。

    原城关镇镇长李某因相关工作不力于2012年6月30日被“召回”免职,学习1个月后调整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报到当天李某就下了工地,负责一个民生工程的协调、监督工作。他工作努力、认真负责,正常需半年工期的工程,只用了3个月就全部完成,并且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和纠纷。11月,李某被提拔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某说:“被‘召回’时有失落感,但组织没有放弃我,我也非常珍惜机会。

    “处分干部要分情况,一味撤职、降职不科学,也对干部不负责。要给干部纠正的机会,避免干部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县委书记韩勇说。

    记者了解到,贵定县实施科级干部“召回”制以来,共有30名科级干部被诫勉谈话、5名科级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7名科级干部被免职或降职,干部队伍深受触动,服务效率明显提高。

    贵定县城有8万居民和2万多流动人口,老水厂设施落后,居民家中水龙头放出的水浑浊不堪,但多年来改造项目一直未能实施。干部“召回”制推行后,水利部门很快落实了项目经费,抽调10多名干部吃住工地,正常需半年的工期,45天就全部完成。“当天的事当天做,现在很多单位办公室晚上灯火通明。”县委办公室主任赵福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