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市民帮父亲办理退血款事宜时遭遇尴尬

08.07.2015  10:35

近日,贵阳市民夏女士因为要办理退血款事宜,被要求出示能够证明自己与父亲关系的文件。夏女士跑了3天派出所和居委会,终于拿到“我爹是我爹”的证明。

夏女士说,前不久父亲生病住院,医院抢救过程中使用血液,因家人曾义务献血,父亲用血可享受优惠价格,她便前往血液中心办理退血款,血液中心要求其出示一份与父亲关系的证明。

由于夏女士和父母已搬离原居住地,现居地的户口本上没标出两人间的关系,要办理证明,需要当年的户口记录。6月7日,夏女士带上户口前往父亲现居地所在的沙冲路派出所开证明,被民警告知去社区办理即可。因当天是周日,夏女士决定次日继续办理。

6月8日,夏女士来到父亲所住的茶花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她要办理该证明,需要去其父亲原住地的派出所才行。

6月9日,夏女士来到父亲原住地所在的新华派出所,找到当年的户口记录。不过,一位民警却告诉夏女士,根据上级规定,不能直接将户口复印给她,需要她写申请到南明公安分局签字批准,再由派出所将复印件交南明分局盖章,最后派出所在复印件上盖章方可。”

随后,夏女士又转往南明公安分局,民警告诉她办理证明只需派出所在户口复印件上盖章即可,并拨打派出所电话告知情况。夏女士再次回到派出所,这才拿到“我爹是我爹”的证明。

打个证明的程序太麻烦,我有点生气,但看到规定上的确是这样写,只能照办。”夏女士说,希望相关部门能就此类事宜做好一次性说明,免得市民多跑冤枉路。

警方按章办事,我觉得可以肯定,毕竟‘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他们也是为了保护市民的隐私和相关权利。”对此,市民刘先生则这样认为。(记者 李慧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