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绝对额均居贵州省第一

10.08.2016  16:15

    8月9日,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公布上半年贵阳居民收入情况: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440元,同比增长8.7%,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11元,同比增长9.2%,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8%。

    上半年,贵阳城乡居民收入绝对额均居全省第一,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0元、2670元,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7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分别低于全省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1.3个百分点。贵阳城乡居民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继续大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增速高0.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由去年同期的2.54缩小到2.53。

    此外,贵阳城乡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的占比分别为61.3%、7.9%、8.5%、22.3%;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的占比分别为63.6%、28.2%、2.6%、5.6%。虽然工资性收入仍是贵阳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居民收入呈现多元化特点,创业性收入、金融理财等不断出现,使收入结构更加合理。

    随着收入的不断增长,贵阳城乡居民消费随之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2133元,同比增长11.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174元,同比增长13.6%。城乡居民家庭八大类支出呈全面增长态势。其中,城镇居民消费增长较快的是医疗保健、交通通信及其他用品和服务,增速分别为23.9%、19.8%、14.1%;农村居民消费增长较快的是居住、食品烟酒、交通通信,增速分别为24.0%、12.5%和10.1%。(沈玲 记者欧鲁男)

    

[责任编辑: 邓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