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下月起施行新办法:抗震烈度须不低于六度

15.10.2014  10:54

    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办法》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按照不低于地震基本烈度6度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治疗机构等建设工程应当划为重点设防类,未按照重点设防类进行设防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设防类别和标准。

    据了解,抗震设防是指各类工程结构按照规定的可靠性要求,针对可能遭遇的地震危害性所采取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以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行为。贵阳市制定《办法》,旨在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报记者 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