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产权登记办理工作停止

25.12.2015  11:49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12月28日起,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将停止产权登记办理的相关工作,原房产交易管理备案工作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继续办理。

    据悉,截止2015年12月25日17时,贵阳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不再受理房产登记工作;自2015年12月28日9时起,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贵阳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已经受理的房产登记,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证书在内,将由贵阳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继续颁证。

    自2015年12月28日起,办理房屋交易管理的转让、抵押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先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的转让、抵押备案,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交易信息(《房屋交易管理转让(抵押)备案证明》、《完税凭证》)进行登记。

    据介绍,房屋交易管理的业务类型为房屋面积管理、房屋楼盘表建立和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房屋转让备案、房屋抵押备案、政策性住房与上市交易管理、其他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房屋交易档案的管理和查询利用。

    12月28日起,全市启动不动产权证登记颁发工作。云岩、南明、观山湖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在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位于观山湖区的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白云、花溪、乌当分别在当地不动产登记站办理;高新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当地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站办理。 (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