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将开展打击楼顶违建专项行动 为期4个月

25.07.2014  21:29

近日,贵阳下发《楼顶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正式启动。下一步,贵阳市打击违法建筑将“转战”各类建筑物顶部,即楼顶违法建设的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棚舍等。

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对贵阳市房开企业在规划外建设楼顶违法建筑并出售谋利,以及企业单位、业主存在楼顶违建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遏制楼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蔓延势头。治理为期4个月,其中:2月15日-3月15日为宣传动员摸底阶段;6月31日前为清理整治阶段;6月31日以后纳入长效管理。

据贵阳市控拆违指挥部负责人介绍,《贵阳市楼顶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详解四类整治范围。第一类:各区(市、县、管委会)城区范围主要道路沿线建筑物顶部修建的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第二类:部分房开企业及企事业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修建的违法违章建筑,特别是建筑物、构筑物为永久性建筑的,或已进行销售谋利的,坚决予以查处、从重处罚。

第三类:顶层业主在楼顶私搭乱建,建设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等,特别是违建面积较大、影响市容和城市安全和消防安全的。

第四类: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楼顶违法违章建筑。

据悉,昨日,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已经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了楼顶违法建筑的调查摸底工作,力争在本月19日前完成摸底。(本报记者 金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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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综合执法 徇私将被处理

据贵阳市控拆违指挥部负责人介绍,吸取过去的经验,违法建筑的整治仅靠城管一家执法绝对不够。为此,《贵阳市楼顶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指出,整合各级职能部门,采取综合执法。

此外,该《方案》中明确:人民检察院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楼顶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中徇私枉法、渎职、失职或充当‘保护伞’的行为进行处理。

方案还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制定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建设申报规定,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报修建违法建筑的情况,对申报修建有违法建筑的,要求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自行拆除,对不据实申报或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经举报查实后,依照相关党纪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