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本标准“出炉”

14.05.2015  19:40

本报讯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贵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标准“出炉”,对交通干线、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寨等重点地段整治效果和整治标准作了具体要求,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现象将得到重点管控。

今年是贵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治标”年,按照“条专块统,标本兼治”的原则,贵阳市将以交通干线、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小城镇、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周边村庄为重点,集中解决垃圾杂物、污水横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环境“脏、乱、差”问题。

根据标准,交通干线沿线村寨,要达到交通干线路面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房屋平整干净,绿化较好、无垃圾、无污水乱流。整治标准包括,沿线干净卫生,视野范围内无裸露垃圾堆;无乱堆砌,无露天粪坑、无栓养牲畜;清理、取缔路边非法加水点。统一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清除或修整破损广告牌等。

产业园区、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旅游景区附近村寨,要求户外广告牌、宣传栏设置规范、(园、景)区干净整洁、环境优美。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寨,要求无违法违章建筑,城镇中心道路两侧干净整洁,集镇、菜场周边无垃圾、无污水乱流。规划区城郊结合部村寨,要求建筑物、路面、市场、河道等干净整洁,秩序良好。(本报记者 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