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近日向各区下发“三不准”通知

20.03.2015  15:58

               

  本报讯 为严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确保贵阳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贵阳市教育局近日向各区(市、县)下发“三不准”通知。

  第一,不准打招呼;第二,不准写条子;第三,不准干扰高中招生秩序。

  此外,贵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强化监督,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或个人,视具体情节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调减次年20—50%招生计划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