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一夫妇上坟引火灾被刑拘

10.04.2015  17:33

      近日,记者从贵阳市生态委获悉,贵阳市花溪区陈某和丈夫胡某在清明期间上坟引起火灾,目前,当事人已被刑拘。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和丈夫胡某到花溪区麦坪镇大坡村为已故父亲和姐姐上坟,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过火面积6.3公顷(94.5亩),犯罪嫌疑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刑事拘留,此案将进一步审理。

清明期间,贵阳市天气晴好,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清明节期间市民进山上坟行为增多,贵阳市各地发生森林火警、火灾。除花溪区麦坪镇大坡村外,观山湖区金华镇翁井村相继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贵阳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积极响应,出动160多名应急队员,将火灾及时扑灭。贵阳市森林公安机关、花溪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为减少、避免因清明期间上坟引起火灾,贵阳市森林公安机关要求全市人民认真遵守《贵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积极响应“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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