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开出首笔空气质量考核罚单

03.11.2015  03:10

本报讯 11月2日,全市今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及奖惩情况公布,贵阳市开出首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罚单。除修文县以外,其余各区(市、县)和经开区,因未完成季度目标而被罚款,罚款总计达886万元。

日前,贵阳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市、县)和经开区2015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季度削减10%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算。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和经开区、清镇市、息烽县、开阳县因考核指标不降反升被罚款,罚款金额总计886万元。其中,花溪区被罚金额最多,为318万元。修文县因超额完成目标获奖79万元。

今年7月,《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出台,我市正式对各区(市、县)和经开区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进行奖惩,试行一年。

根据考核奖惩办法,我市主要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可吸入颗粒物)、和PM2.5(细颗粒物)三项指标削减情况,这三项指标考核权重分别为60%、20%和20%。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和经开区奖惩资金系数为10万元/分,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奖惩资金系数为6万元/分。

据贵阳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奖惩情况实行季度公布、年度统一结算的机制。如果结算后罚款金额多于奖励金额,则将成立环境空气治理专项资金,用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被纳入年度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年终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目标责任制与首末位排名的考核。

据了解,在开出首笔空气质量考核罚单之前,我市对各单位在空气质量考核方面的奖惩方式仅限于约谈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