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拟立法促进综保区发展 征求市民意见建议

06.03.2015  12:09

  为了促进贵阳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和发展,规范服务和管理,扩大对外开放,有关部门草拟了《贵阳综合保税区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提交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就《征求意见稿》,于2015年3月6日至15日期间,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贵阳综合保税区条例(征求意见稿)》鼓励境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综保区投资、兴办企业或者设立机构,其资产、收益及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受保护。综保区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项目;开展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从事损害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以及其他禁止的投资经营活动,是综保区内禁止的投资经营活动。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综保区内企业从事需要前置许可的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依法申办相关许可手续。鼓励在综保区内发展大数据、医药健康等产业,并在综保区开展引入境外资金投资综保区建设、跨境股权投资、抵销海外承包工程公司间境外债务、开立离岸结算账户、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运营、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简化融资租赁类公司相关外汇业务办理程序和企业担保项下外汇业务手续以及经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

   综保区实行

  6大优惠和6大税收政策优惠

  (一)建设资金贷款享受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政策;

  (二)工业用地享受产业园区工业用地及其地价优惠;

  (三)对入区企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资金奖励、购房补贴、入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的优惠;

  (五)企业培训招录人员享受政策性培训补贴;

  (六)国家、省、市赋予综保区的其他优惠政策。

   税收

  (一)境外进入综保区的货物,予以保税;

  (二)综保区的货物进入区外销售视同进口,按照规定办理报关和征税手续;

  (三)区外货物进入综保区视同出口,符合规定的实行退税;

  (四)综保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五)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汇总征税作业模式;

  (六)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贵阳综保区

  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具有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功能,开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仓储物流、商品展示、出口加工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实行封闭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保区位于贵阳市白云区,范围是东至都拉乡火石坡,南至环城高速路,西至盐沙线,北至云环路延伸段。早报讯(记者李朝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