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政法委通报8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22.08.2014  10:54

  本报讯(记者任勇)8月21日,贵阳市政法委通报了8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8名政法干警因受贿、滥用职权、违纪等问题被处以有期徒刑、开除公职、记过等刑罚或处分。

  一、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刘德利受贿案。1999年4月至2004年5月,刘德利在白云区法院审理成黔集团公司与白云液化气站的经济纠纷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成黔集团谋利益,收受现金16万元。刘德利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目前,刘德利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二、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原科长杨健受贿案。2008年至2009年期间,杨健利用职务之便,在查办一起行贿案中,多次违规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家属,帮助当事人打招呼疏通关系。收受其家属给予的现金2.4万元,价值2778元的财物。杨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目前,杨健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三、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碧海派出所原民警彭斌滥用职权、受贿案。2010年至2013年9月,彭斌接受常某某的请托,利用其管理户籍档案的职务之便,为常某某等开具了多份虚假户籍迁移证明,常某某等利用这些虚假户籍迁移证明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300万余元,造成国家严重经济损失。2012年11月,彭斌收受常某某价值23.98万元的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彭斌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陈某某调取户籍底卡用于征地赔偿使用,从中收受陈某某贿赂价值26余万元的丰田杰路驰轿车一辆。彭斌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目前,彭斌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四、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金源派出所原副所长林山风受贿案。2013年6月,林山风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张某某的请托,违规安排本所户籍民警调取张某某的户籍底卡交给其本人用于征地赔偿使用。林山风收受张某某所送价值16.98万元的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及现金3万余元。林山风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目前,林山风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五、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西湖路派出所原刑侦中队民警罗永昌受贿案。2012年6月28日,罗永昌带领本所民警将贩卖毒品的李某某抓获,缴获毒品18.6克,罗永昌收受李某某5万元现金后违法将其放走。罗永昌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目前,罗永昌已被开除公职。

  六、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冉春违纪案。2010年9月,冉春严重违反法官行为规范,参与其关系人张某某的诉讼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冉春被行政记过处分。

  七、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庆鑫违纪案。2009年1月至9月期间,王庆鑫违反人民法院关于工作人员不准从事或者参与经营性活动的规定,参与经营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王庆鑫被行政记过处分。

  八、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江龙顺违纪案。2010年期间,江龙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强戒人员家属价值2720元的财物,并接受家属吃请;违反规定先后多次为强戒人员传递违禁物品。目前,江龙顺受到撤销副主任科员职务处分。

  据了解,贵阳市政法委此次案件通报,旨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政法队伍警示教育,促进政法干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此外,为不断强化全市政法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市政法委公布了执法司法监督电话:0851-5821552,对政法干警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